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、省司法厅、省普法办、省扶贫办印发的《关于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》(云普办[2019]8号),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,10月16日,云南省生态环境法律宣讲团走进大理州云龙县白石镇双龙村,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,并为“环境法治宣传中心户”“环境法律明白人”挂牌和颁发证书。同时,面对面、心贴心地向群众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,共商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,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双龙落地生根开花结果。
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为“环境法治宣传中心户”挂牌
为加大乡村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力度,扩大环境法治在乡村的舆论宣传阵地,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立足脱贫攻坚实际,突出加强贫困地区法治宣传教育,着力解决贫困地区突出法律问题,结合“送法下乡”等活动,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作用,大力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点建设,着力培养一批“法律明白人”“法治宣传中心户”等基层法治示范人(户),进一步推动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化、规范化。
在云南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中,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走进农户家中、来到田间地头,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以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,详细解读了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张贴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海报;向村民发放了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》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问答》宣传手册,以及围裙、环保袋、帽子等宣传品,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送到农户手中,引导村民增强生态环境法制观念,守牢生态建设底线,自觉践行绿色生活,共同守护好、建设好自己的美丽家园。
通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宣传活动,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意识,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环境和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,促进了双龙村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和美丽乡村建设。
此次活动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、大理州生态环境局、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联合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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